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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与小三筑爱巢生下孩子 与大陆妻子离婚被驳回

2014-01-22 1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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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竹吴姓台商1991年间前往大陆投资成衣厂,2年后与大陆籍连姓女子结婚,生下2女1男。不到几年光景,吴男在外结识小三,疏于经营成衣厂致负债累累,他把债留妻子,离家与小三同居并生下1子。吴男日前向新竹地院提离婚诉讼,法官予以驳回,表示“若予准许,不仅于法相悖,也与伦理观念不合”。

判决书指出,吴男与连女婚后同在大陆经营成衣厂,一家5口原本幸福快乐,但吴男在外结识异性,开始冷落被告,且对3名子女不闻不问,连女独撑家计。

连女百般忍让,期待吴男回心转意,但吴男与小三聂女返台共筑爱巢,生下1子,吴男还费尽心机帮小三之子办理入籍台湾。

吴男想就此与小三比翼双飞,向新竹地院诉请与连女离婚。法官发现,吴男明知妻子大陆地址,却将起诉状寄到自已新竹的户籍地,让陆妻不知来台辩护。

连女十分痛心,委托台湾律师跨海辩护,她指证两人仍在婚姻期间,老公就包养小三,生下1子,对婚姻不忠贞的是老公。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连女有理,驳回吴男离婚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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