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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已婚男友劈腿 “小三”贴传单骂“小四”获刑

2014-01-10 09: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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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小三”林姓女子不满王姓男友劈腿“小四”,前年底在市场等地的布告栏贴传单,左批男友“到处留情”、右骂情敌“宁可被先生打也要偷吃”。林女被依妨害名誉罪判处拘役59天、缓刑2年确定后,台北地院再判她赔偿王男5万元(新台币,下同)。

判决指出,在补教业任职的林姓女子,与已婚国标舞老师王姓男子有感情与金钱纠纷,林女不满对方劈腿吴姓女子,又欠她55万元未还,前年11月初在台北市兴隆市场、景美桥及万寿桥下布告栏,张贴电脑打印或手写的传单,批吴女及王男。

林女的传单提到“我是第三者,为什么人家老婆接受我,而吴○○也是第三者,为什么人家老婆那么痛恨她,甚至要拿刀砍她…”还批评吴女“宁可被先生打也要偷吃”,并呛声要到“小四”住处楼下广播给大家听。

林女也骂王姓男子是“王八蛋、到处留情”、“欠我钱不还,还拿此欠款去跟吴○○出游,一年二次…让女人痛苦更是罪加一等、希望下一位认真善良的女子不要再受骗了。”

王姓男子认为林女损害他名誉,致国标舞学员人数减少,提告求偿名誉及收入损失共105万元。林女说,她与王妻气愤难耐才张贴传单,不知有刑、民事责任,且她已张贴道歉启事,并找对方和解。法官认为她已在相同地点贴出道歉启事,因此仅判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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