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27岁妈妈虐死女儿 吃喝玩乐快活度日拒出庭被捕

2014-01-02 09: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女子陈湘吟涉嫌虐死四个月大的女儿,被依伤害致死罪起诉,法院审理时无故不出庭,却在脸书上三不五时上传吃喝玩乐的照片被通缉,前天陪丈夫钓鱼时被捕。

警方调查,染有毒瘾的女子陈湘吟(27岁),2011年4月生下一名女婴。同年8月,女婴在家中突然昏迷,送医不治。

医院因为女婴全身伤痕累累,报警处理。检察官会同法医相验,发现女婴除了有肋骨骨折的旧伤之外,还有头部挫伤、颅内出血等新伤,认定女婴是被陈女凌虐致死。

陈女接受检察官讯问时供词反复,辩称女儿呛奶窒息,又推称可能吸毒后“不小心弄死”;基隆地院审理时,她多次未出庭,前年底遭法院通缉。

基隆市警局刑大侦一队追查陈女行踪,发现她常在基隆活动,脸书常上传一些吃喝玩乐照片,被通缉当天还贴文“终于可以买房、换新车,贵族般的生活,就在明天。”

前晚员警掌握陈女出现在和平岛,前往逮人,她称没收到传票,不知道要出庭;被解送法院前还忍不住落泪,泣诉“我是无辜的”,法官裁定羁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