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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委员”二次弹劾黄世铭 激辩2小时撤案

2013-12-20 10:46  黄世铭/图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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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委员”二次弹劾黄世铭激辩2小时撤案

中新网12月2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监察委员”提案弹劾“检察总长”黄世铭案一波三折,昨天(19日)勉强凑足9人开会的最低门槛,提案“监委”与其余“监委”激烈攻防,创下2个多小时的“程序性发言”纪录。由于并未进入实质审查,提案“监委”宣布撤回提案。

由于撤回提案,提案“监委”洪德旋、吴丰山仍有机会再择期提第二次弹劾案。吴丰山说,“有些‘监委’认数据不完整,但之后会再提案”;洪德旋说,“未来一定会让它有结果”。

“监委”转述,审查会一开始,业务处逐字念完弹劾案文,花了三四十分钟,紧接着有“监委”提出程序发言,没想到程序发言接二连三,质疑声不断,进行2个多小时,与提案“监委”互有攻防;质疑的话题尖锐,“只差没互骂”。

“监委”们质疑的重点,认为洪德旋、吴丰山两人所提调查报告内容,多着墨在黄世铭的泄密案,少提及曾勇夫、陈守煌等检察系统在全案的角色与数据,没有通案的感觉,针对性太强。洪德旋则在会中表示,陈守煌与检察官林秀涛等人,并未达到弹劾程度。

也有“监委”表示,洪德旋、吴丰山所提自动调查,是调查关说与泄密,但调查报告却环绕在黄世铭的泄密案。很多数据“监委”们看不到,无法审查。

而且,“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既已经决议,将黄世铭案移送“监察院”,“黄世铭案若今天通过”,也将发生“一案两查”窘境,未来有必要并案,补充资料再做审查。

“监委”表示,依“监察法”施行细则的规定,性质相同的调查案,应优先并案审查,既然“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已决议将黄世铭案移至“监察院”,没理由此案先过,下一案不受理,或一案两查。

据报道,黄世铭被认为在“关说案”还未侦结前两度向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报告,违反侦查不公开的规定。黄世铭被指涉嫌“泄密”等。

台“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侦组”在9月6日开记者会,指控时任“法务部长”曾勇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陈守煌涉嫌关说,导致检方对“立法委员”柯建铭所涉案件不上诉。“检察总长”黄世铭(特侦组设于“最高法院检察署”之中,由“检察总长”指挥)事后坦承早在8月31日、9月1日向马英九报告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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