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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还有存在必要?

2013-12-04 07:25  胡忠信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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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4日 海峡导报特约撰述人:胡忠信(台湾时事评论员)

针对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是否下台的弹劾案,“监察院”于11月28日召开会议,结果是以五比五平票方式,未通过“弹劾案”。由于当天早上马英九召集“五院院长”举行谈话会,“监察院”又以如此微妙的方式未通过“弹劾”,外界质疑声音不断,“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负面名声又传开。即使“监察院长”王建煊都曾主张“修宪”废除“监察院”,孙中山先生自认“五权分立”的“监察权”、“考试权”是他的重大发明,衡诸“监察权”的运作,难道“监察院”还有存在之必要吗?

从古罗马共和以迄近代英美民主的三权分立,包括洛克、孟德斯鸠等人所做的论述,三权分立是有其理论与现实的考量。帝制中国早在1905年就废除科举考试制度,在欧美议会制国家,监察权则隶属于立法权。回顾帝制中国,除了魏征、海瑞传为谏官美谈以外,监察权扮演帝王耳目,到底对民主有何促进作用?即使1949年以来,台湾除了可以举出一个比较亮眼的“监察委员”陶百川外,“监察院”到底有何“五权分立”的实质作用?“监委”每六年改选一次,由“总统”提名,性质类似政党“不分区立委”,既然由政党与党主席提名与制约,党意必然凌驾一切。马英九曾致电“立院”国民党团,要求勿通过黄世铭辞职案;“监察委员”任期将届,明年八月将重新提名,外界自然解读,“监委”为了再获得提名,当然不会拂逆上意,使黄世铭逃过一劫。

黄世铭的泄密案被北检起诉后,11月29日在台北地院开庭,律师阵仗一字排开,竟然是王清峰、王如玄、罗明通。王清峰曾担任“法务部长”,王如玄曾担任“劳委会主委”,罗明通长期是马英九的“御用律师”,外界也以异样眼光看待“马友友律师团”。是黄世铭以“御用大律师”营造逼人气势?还是故意将自己的官司与马英九绑在一起?尽管当事人不愿多说,但三位律师的象征意义不言而喻,黄世铭自知掌握了一切把柄,他如同人肉炸弹,是他“夜奔官邸”通报王金平、柯建铭关说事件,还是马英九下指导棋?马英九一面倒力挺黄世铭,马核心幕僚金溥聪、罗智强也一路相挺,玄机何在,也只有马黄两人心知肚明。

王金平、柯建铭关说疑案,马英九扮演终审法官角色,国民党考纪会、“行政院中选会”都赔上了中立性。马英九为了自保,唯恐黄世铭“狗急跳墙”说出内情,运用党政机制全面护航,不但使“程序正义”完全落空,即使“监察院”也趟了浑水,徒增“废除监察院”成为全民话柄。

黄世铭由猎人而成为猎物,公亲变事主,过去是检察官评鉴第一名的黄世铭,竟然成为政争发动机,甚至被自己属下的台北地检署起诉,莫非“性格决定命运,命运就是心理”?马英九为了个人利益,宁愿与黄世铭形成命运共同体对抗主流民意,“监察院”扮演救火队而不是公正仲裁者,还有存在的价值与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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