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两恶男打死醉酒司机 还拿烤肉刷涂其下体

2013-11-12 17: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10月,苗栗县有2名男子在一间烧烤店饮酒聊天,突然一名计程车司机闯入,和他们装熟还开酒来喝。2男不满司机“太卢”,竟然连手殴打他,不但铁椅椅脚打到弯曲,还将他的衣服扒光,竟用烤肉刷沾酱涂抹在对方下体,还将他丢在路边。司机伤重不治,“最高法院”依杀人罪各判处2人15年和14年8月徒刑定谳。

这起男子遭殴打成伤、下体还遭对方用烤肉酱涂抹、险些上演“烤香肠”的案件,发生在苗栗县头份镇。去年10月27日凌晨,41岁的刘姓和35岁的翁姓男子,在镇内一间烧烤店喝酒,31岁的余姓男子见状,当场走向酒桌旁坐下。余男吹嘘自己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引发刘、翁2人不满。

刘男和翁男2人随即将余男拉到烧烤店前的人行道上殴打,翁男甚至还拿店内的铁椅朝余男猛砸,余男当场昏迷倒地。2人见状不但没叫救护车,刘男甚至还补踹几脚,见余男没反应,竟然将他的衣裤扒光,还用烤肉酱涂抹其下体,当成“烤肉”猛刷。

警方正好在当地巡逻,发现余男倒在路上赶紧通报救护车送医,但因余男颅内出血,送医时昏迷指数仅剩4,无奈急救3天后仍宣告不治。警方案发时随即赶到烧烤店,将刘、翁2人逮捕。2人辩称是其他人打伤余男,翁男甚至还辩称不认识,警方讯后依杀人未遂移送,台中高分院依共同杀人罪,判处刘男15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翁男14年8月徒刑,褫夺公权10年,上诉“最高法院”遭驳回定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