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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移民署”:均已依各类情况 助越配返原国籍

www.fjsen.com 2013-11-08 09:0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内政部”“移民署长”谢立功表示,依现行规定,外配在取得台籍后,五年内包括假结婚在内,不能有不良犯罪纪录,否则将取消归化条件,回复归化前国籍;越配的情形较特殊,一旦被取消国籍,想回归原母国国籍有困难,但“移民署”均已依各类情况,协助越配回返原国籍。

“内政部次长”萧家淇也说,有关越配因违反“国籍法”19条规定,被取消归化条件,回不去原母国国籍,马办人权委员会也曾关切,提出讨论过,“内政部”“移民署”已尽力和越南方面协调。据了解,越南官方态度已有改变,愿意协助让越配的“国籍人球”问题获得解决。

  • 责任编辑:黄晓夏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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