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被指情搜“立委”“移民署”:一切基于服务目的

www.fjsen.com 2013-11-01 16: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移民署””惊传以“公文”方式行文辖下各单位,明订奖惩规则,鼓励辖下包含专勤队、收容所等各单位人员,对“立委”进行“情搜”;对此,“移民署”声明表示,关于对“立委”动态的掌握,只是为了“供本署施政暨与委员互动参考,盼能就在地观点,了解民瘼。”一切都是基于“服务”的目的,绝非外界所谓“情搜”。

“移民署”表示,关于媒体所接获的公文内容所载,“强化对‘立法院’‘立法委员’‘动态'及关切议题之掌握”一词,系源自“移民署”“‘国会’联系及资讯搜集处理计划”之计划目的;所谓“动态掌握”,系指对“立法委员”各项民生议题看法、选民服务动向之掌握,而非是要进行“情搜”。

“移民署”强调,关于“强化对‘立法院’‘立法委员’‘动态'及关切议题之掌握”,实际目的是,期望能通过“移民署”辖下各单位平日与各“立法委员”服务处之互动联系,就涉及“移民署”业务范围的舆情进行沟通联系,以利“移民署”“施政暨与委员互动参考,盼能就在地观点,了解民瘼。”

对于外界所言,“移民署”针对“立委”进行“情搜”等相关看法,“移民署”强调,这绝对不是事实,相关政策的拟定都是为了“加强‘国会’联系、掌握民意”,以期能迅速回应;关于公文中“掌握”一词所衍生之误解,未来在拟定公文内容用语上会更加小心谨慎,以避免误会产生。

  •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