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43岁大叔偷情被妻子起诉 辩称19岁小三像初恋

www.fjsen.com 2013-10-23 15:4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她像我初恋情人”,林姓厨师和小他24岁的陈姓女子偷情,被妻子查获后,以想重拾初恋回忆做藉口,妻子气炸,检察官认太扯,起诉2人。

桃园地检署调查,林姓厨师(43岁)和妻子结婚20年,去年开始经常夜不返家,妻子觉得不对劲,找亲友跟踪,今年6月抓到丈夫带着陈姓女子(19岁)开房间,还找到用过的卫生纸,让二人赖不掉。

检方侦办时,林姓男子声称陈女“长得像我初恋情人,和她在一起,有重拾初恋甜蜜的感觉”,一副不认错的态度,他也承认和妻子已接近分居,生活很空虚。

林妻无法接受丈夫的说法,认为是丈夫“为婚外情找理由”,坚持提告,还要打民事官司向2人求偿。

检察官认为偷情就是不对,“不该有太多理由”,昨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诉2人。

  • 责任编辑:徐家傲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