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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夫否认偷情 女子“偷情日记”成铁证

www.fjsen.com 2013-08-30 10:3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3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曾姓男子否认与已婚的黄姓妇人偷情,但黄妇的“性爱日记”清楚记录两人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地点与过程;法官认为日记是忠实记录日常生活发生的事情,鲜少虚伪记载,依妨害家庭罪判曾六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黄妇通奸部分因丈夫撤告,判公诉不受理。

黄姓妇人前年夏天认识曾姓男子后多次出游、吃饭或看展览;前年七月十日,两人发生第一次性关系。

黄妇的丈夫被蒙在鼓里一年多,他某日翻开太太日记,发现妻子和别的男人在台北、桃园等汽车旅馆幽会,或在车上和新店发生性行为,气得提告。

“不知道为什么日记写我们发生性行为”。曾男否认与黄女发生性关系。黄妇则坚称日记内容都是真实。她说,她认为这一年发生的事情很特别,写日记详细记载;日记本都放在家里电脑房,不让任何人看。她说,去年九月就没再和曾男联络,才没写日记。

法官发现黄妇的日记记有“告白day”、“sleep”、“Mo”、“Car”、“inside”、“no套子”等文字。她说,“Mo”是汽车旅馆,“car”是车上,“Home”是住家。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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