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监听风暴未停歇 黄世铭坦承未签结即报告马英九

www.fjsen.com 2013-10-22 08: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监听风暴未停歇黄世铭坦承未签结即报告马英九

台湾当局立法机构21日进行监听调查专题报告,法务部门负责人罗莹雪(右起)、“检察总长”黄世铭、法务部门副负责人暨调查小组召集人蔡碧玉到场备询。一旁民进党立法机构党团总召柯建铭把握质询机会,穿梭在委员会。(王远茂摄)

中新网10月22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监听案风暴未歇,台湾当局“检察总长”黄世铭于风波爆发前赴马英九官邸报告惹争议。黄世铭21日在“立委”炮轰下,首度点头坦承,向马英九报告时,案件仍未签结;但他强调,该案是行政不法,非刑事不法。

外界质疑检察官赴台湾立法机构就个案备询有“违宪”之虞,立法机构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1日持续要求负责该案的特侦组检察官杨荣宗、郑深元等人出席备询,但相关人员二度未到场,引发朝野“立委”轮流炮轰,痛批法务部门藐视立法机构,最终通过临时提案,决议谴责黄世铭,并将特侦相关人员移送监察机构调查。

司委会召委吴宜臻指出,司委会多次邀请特侦组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列席,却遭黄世铭以各种理由阻挡,有回避监督之虞,对黄提出谴责。至于提案所指特侦组相关人员为何者,吴宜臻表示将交由监察机构调查;但应是指特侦组长杨荣宗、检察官郑深元及检察事务官何其非、林芳怡等人。

台湾法务部门负责人罗莹雪21日一早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立委”不宜就个案要承办检察官到立法机构备询,此举形同公审,届时“立委”到底是问政还是问案分不清。此言一出,引发朝野“立委”轮番炮轰,指现行已无侦查中案件,没有“违宪”问题,痛批特侦组“比大法官还大”。

民进党“立委”吴秉叡指出,现行法务部门有很多检察官,平时都会到立法机构备询;且司委会是针对法务部门监听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要求进行行政调查,并非侦查中的个案问题。

国民党“立委”廖正井痛批,“检察总长”是特任官,应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及监听调查报告结论送监察机构,指法务部门便宜行事将黄世铭送检评会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此外,针对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监听案,黄世铭回答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质询时表示,柯案监听案号为“声监续字第208号”;但竟与特侦组9月30日对外新闻稿内容宣布的“声监续字第406号”监听票案号不同。

管碧玲痛批黄说谎,指法务部门调查报告不具公信力,当场撕掉调查报告以示抗议。对此,黄世铭表示,406号是延续208号,并未说谎。此外,罗莹雪也承诺,将由法务部门副负责人吴陈镮召针对关说案召集专案小组,研修“通保法”及“刑事诉讼法”,尽量在1个月内提出相关修正案。

  • 责任编辑:黄晓夏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