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王金平案国民党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

www.fjsen.com 2013-09-30 11: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国民党就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假处分案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在26日下午开庭审理3个小时,台湾高院于今天(30日)中午表示,驳回抗告。

台“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9月6日披露,时任台当局“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总长”陈守煌涉嫌接受王金平关说(说情),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在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所涉一项官司获判无罪后,不要上诉,让柯建铭无罪定谳。

国民党考纪会11日以“严重影响党誉”为由,决议撤销王金平党籍,王金平同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假处分及紧急处置,并提出确认党籍存在的民事诉讼。

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假处分,让王金平以新台币938.121万元为相对人(国民党)供担保后,在确认党员资格存在诉讼判决确定前,得继续行使国民党党员权利。

随后,国民党方面提出抗告,先后递交了5份理由状,约有6个争点、30项理由。

台湾高等法院26日下午开庭审理关于王金平“假处分”案的国民党抗告案,经过3个多小时的开庭后,审判长魏丽娟当庭提出希望能够和解,并引用“退步原来是向前”,要求双方律师转告当事人寻求和解,而双方律师团也都允诺会再协商。

马英九26日晚上则说,他不是个好斗的人,但国民党与“立法院长”王金平的诉讼已经进行了,无法马上就停,他会努力安定政局,继续推动政务。

王金平27日表示,“谢谢庭上的美意”。至于马英九表示“诉讼已经在进行中,无法立即停止”,王金平则说,“一切都依照程序走”。

假处分是台湾“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全程序的一种,简言之就是由法院作出裁决,让权利的变动在诉讼结束前暂时冻结,维持现状,而请求人需要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