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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纪会开铡后首露面 王金平:将循正常管道提申诉

www.fjsen.com 2013-09-11 16: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长”王金平今(11)日中午遭国民党考纪会祭出“开除党籍”处分,下午3点多,王金平首度在遭到国民党开铡后现身,神情相当失落的他强调,会循正常管道提出申诉,“争取党员的权利,我想这也是大家可以理解的。”

国民党上午召开考纪会,在王金平和党主席马英九先后与会后,历经2小时又20分钟的讨论,决定对“立法院长”、国民党籍不分区“立委”王金平处以“撤销党籍”处分,王金平将失去不分区“立委”资格,并因此无法担任“立法院长”。

今天下午王金平在遭到开铡后首度现身,他强调,自己会循正常管道来申诉,因为这是国民党党员应该有的权利。王金平对疑似关说事件至此的发展,坦承始料未及。王金平低调表示,党的处分怎么处理,是一回事,但他对特侦组处理的方式,也再次表示难以接受。

媒体询问,近期是否会和马英九见面?王金平回应表示:“最近应该不会吧,未来看看情况。”媒体更追问,“马下手会不会太狠?”王金平则不愿意表示意见,强调无法评论。

面对从政以来最严重的危机,王金平说:“我心中依然坦荡”。至于下一步,王金平虽不愿多谈,但强调自己对整个事情的发展,现在完全处之泰然。

根据“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第24条规定,各级党部为申诫处分之决定,被处分人或原检举人如不服时,得向决定处分党部所属之上一级党部提出申诉。依规定,如果被处分人不服时,可以向廉能委员会提出申诉;因此,如果王金平不服处分时,可于决定书送达或公告20天内,以申诉书提出申诉。处分规程也订定,于接到申诉书后,应于30日内做维持原决定或变更原决定的决定。

  • 责任编辑:黄晓夏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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