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王金平遭撤党籍 “中选会”:将注销“立委”资格

www.fjsen.com 2013-09-11 15:3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考纪会今(11)日决定对“立法院长”王金平做出撤销党籍处分,根据国民党内规定,王金平若不服处分,可于收到决定书后20天内提出申诉。

根据“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第24条规定,各级党部为申诫处分之决定,被处分人或原检举人如不服时,得向决定处分党部所属之上一级党部提出申诉。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为停止党职、停止党权、撤销党籍、开除党籍之决定,被处分人如不服时,得向廉能委员会提出申诉。

县市首长、“立法委员”、中央政务官等重要公职人员及中央常务委员、县市党部主任委员以上重要党职人员之申诉案件经廉能委员会审议后,应向中央常务委员会报告备查。

此外,根据规定,“撤销党籍、开除党籍之处分,由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核定之日生效,决定书送达或公告之日执行”。

依规定,如果被处分人不服时,可以向廉能委员会提出申诉;因此,如果王金平不服处分时,可于决定书送达或公告20天内,以申诉书提出申诉。

处分规程也订定,于接到申诉书后,应于30日内做维持原决定或变更原决定的决定。

  • 责任编辑:黄晓夏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