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涉关说 两项“致命”事证让他“一枪毙命”
www.fjsen.com 2013-09-09 08:2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及的司法关说案,相关当事人都否认有关说情事,特侦组的监听译文也未达铁证如山的程度;表面看来,似未能让王金平一枪毕命,但何以马英九会召开记者斩钉截铁的说:“如果这不是关说,那什么才是关说!” 证据是裁判事情是非曲直的基石,在刑事审判上,有所谓的罪疑惟轻、甚至罪疑惟无;意思是说,如果证据上尚有疑义,处罚宁可轻一些、甚至是不处罚,这也宁纵毋枉的刑罚原则。 但行政惩处就没有这么严格的证据法则,在很多案件上,甚至只是风闻,没有具体证据,仍可以“人地不宜”的理由做调职惩处。这是因为行政调查的手段及权力不若刑事强势,很难查透透;再者,行政处理容许较高的道德标准,方便行政伦理及政务的顺利运作。 在王金平涉及的司法关说案中,马英九起码看到了两项让王“致命”的事证。 一是曾勇夫及陈守煌都承认王金平打电话给他们,要求检察官不要滥行上诉。二是王金平先是向柯建铭承诺帮忙,后再向柯说已完成交托之事。 王金平说他告诉柯建铭“勇伯说已经OK”,是安慰柯的话,实际上他并没有向“法务部”或“高检署”关说。这种说法极像司法黄牛诈骗案的手法,向委托当事人说“一切都已经说好了”,实际上什么事都没干,就白拿人家好处。 但王金平并非什么事都没干,他确有打电话给“法务部长”及“高检署”检察长,意谓他已做了柯建铭请托的事,又怎能以“只是安慰的话”一笔带过?光是这两点,就足以证明王金平确实有去乔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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