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海峡两岸将共同发布两岸语文报告

www.fjsen.com 2013-07-24 06:49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期,两岸中华语文工具书合作编纂工作第八轮会谈在北京举行。从今年开始,除了合编中华语文工具书、共建网站、开展科技名词对照工作以外,双方将共同发布反映两岸词语趋同变化等内容的两岸语文报告,共同建设两岸语料库。

据了解,会谈在合作项目的扩大深入、中型语文词典的收词原则和工作进度、词典编审平台建设和两岸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双方表示要在合编中华语文工具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两岸语言文字交流机制,进一步推动两岸网站的互通互连、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推动网站资源共建共享。双方还将加强两岸青少年语言文化交流合作,开展两岸大中学生中华经典诵读书写夏令营(冬令营)、两岸青年汉字艺术交流等活动。

2009年7月,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中提出了七项语言文字方面的工作。2010年以来,这些语言文字合作交流建议进入推进落实阶段,并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双方同时举办了两岸合编中华语文工具书成果发布会,共同建设并同时开通“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相继出版了小型词典——大陆版、台湾版《两岸常用词典》,完成了两岸科技名词术语43个学科的对照工作,共同编写了两岸词语差异词表。

2012年7月,“推广使用《两岸常用词典》和加强中华语文知识库的建设”写入《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目前,以两岸合编中华语文工具书为平台,两岸语言文字交流机制已经初步建立,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中的语言文字交流合作项目正在逐步实现。新华网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