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农委会"修正核发办法 老农津贴、年金禁双领
www.fjsen.com 2013-07-14 10:35 来源:华夏经纬网 我来说两句
华夏经纬网7月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老农津贴、年金禁止两头领。台“农委会”预告修正老农津贴相关核发办法,最快下月初,已领有年金的农民,不得重复领每月7千元(新台币,下同)的老农津贴;但不溯及既往,上路后新申请老农津贴的农民才会领不到,现已重复领取者不受影响。 据报道,农保年资达6个月、年满65岁者可请领老农津贴。目前领有军公教劳保险老年给付的民众,即使也有6个月以上的农保年资,不得同时再领老农津贴,唯独2008年10月上路的公保老年给付(民众年金)未被排除,成了制度大漏洞。 负责协助发放老农津贴和年金的“劳保局”粗估,去年约有4700多人既领年金也领老农津贴,“农委会”一年等于多花快4亿元经费,让这些已领年金者也同时领取老农津贴。 据报道,“农委会”辅导处处长曹绍徽说,1995年开办的“老年农民津贴暂行条例”,原本就规定已领其它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不能请领老农津贴;“农委会”在“老年农民福利津贴申领及核发办法”的子法中,也有明文规范所谓社会保险包括军公教劳保险,但当时年金尚未上路。 为何年金上路快五年,迟至现在才修“法”?曹绍徽解释,年金实施时,就有打算将已领年金者也纳入禁领老农津贴对象,但当时因公保主管机关台“内政部”认为,两者请领资格不同;且老农津贴是台当局的“社会福利”,与公保被保险人要自负保费的“社会保险”不同,最后因而没排除。 事实上,军公教劳等社会保险,被保险人同样也要自负保费。以劳保为例,除雇主和台当局各负担七成和一成,劳工也要自负两成保费;公保则是被保险人和台当局各负担六成和四成。 据了解,“农委会”这次之所以“补破网”,主要是遭行台“政院主计总处”查指有失公允;“行政院”年初为此开会检讨,又正值台当局年金制度改革,指示“农委会”检讨社会保险和福利重复保障的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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