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海峡评论 > 正文

说服“蓝委”应设两岸办事处 马需展魄力

www.fjsen.com 2013-06-21 08:19  台媒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昨天审查两岸互设办事机构法源,蓝营“立委”因为要不到人道探视权,扬言不支持,宁愿不设;对照马英九坚决地说,两岸互设办事机构一定要做,两岸交流到此“没有设很奇怪”。前线主帅才说好,后方就放火,两岸办事机构事涉敏感,马英九若无坚定意志,“确实难办”。

两岸设处是马英九两岸重点政策,若想在年底前签订,而非作势,马英九必须拿出魄力,说明设处的急迫性,说服蓝营内部不同意见。否则蓝绿各自表述,不要说临时会可能过不了,就连能否在下会期完成三读,恐有变数。

“陆委会主委”王郁琦说,两岸互设办事机构一定要有法源才能设,“立法院”绝对是主要战场。蓝营内部一定要有共识,才能一致,否则开放意见,不可能有交集。

蓝营昨天传出“蓝委”踩煞车,是策略运用,设法利用内部坚持,逼使大陆方面退让,取得人道探视权;但大陆非省油的灯,以大陆有这么多“知台派”,国民党这招“唱双簧”策略,难保不会被拆穿。

马英九必须要有周全的战略,否则“立院”一旦失控,蓝绿僵持,不仅影响设处时程,两岸交流及制度性协商都会受到波及,遇到阻碍,后续效应马当局恐难承受。

两岸今天签署服贸协议,年底预计签署货品协议以及ECFA后续清单,两岸交流正由“浅水区”过渡到“深水区”,攸关经济利益,每一步都非常重要。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