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江宜桦勒令军公教不得酒驾 违者处“最严厉处分”

www.fjsen.com 2013-06-21 08: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长”江宜桦昨天在“行政院”会宣示,近来发生公教人员酒驾肇事事件,不但造成受害人家庭严重不幸,也影响当局形象甚巨。他除请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也要求所有军公教人员不得酒驾,“违者将处以最严厉处分”。

酒驾处罚新制执行一周,全台共1300多人酒驾被移送法办,176人拒测。警大交通系教授曾平毅认为,重罚只能发挥吓阻效果,只要饮酒、劝酒文化不变,悲剧永难根绝;他建议推动反酒驾运动,通过全民力量约束。

根据“公务人员考绩法”,最严厉处分即指记两大过免职。“政院”官员表示,“江揆”只是做原则指示,宣示政府决心杜绝军公教酒驾;细节部分,仍待“人事行政总处”与相关单位开会研商,例如是否依酒驾情节轻重、是否肇逃或致人死伤等,订出各种情况的“最严厉处分”,最快明天会定出酒驾行政惩处标准。

江宜桦要求各部会,确实转知所属机关同仁酒驾新规范,尤其所属机关遍及全台各地且员额众多的“国防部”、“教育部”,“内政部”所属警察、消防单位及“农委会”、“交通部”等;各级主管也应确实督导所属同仁遵守相关规定,绝不允许再发生酒驾行为。

有官员指出,依“考绩法”,只有在叛台,怠忽职责或泄密致当局受重大损害、贪污,公然胁迫侮辱长官等情况才能记两大过免职,酒驾是否与其中一款“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誉”画上等号,仍得搭配检视其职务、是否肇逃或致人死伤,以及损及当局声誉轻重,仍有待“人事总处”进一步厘清。

警大教授曾平毅说,社会应思考一起饮酒者可能涉及“教唆犯”、“帮助犯”责任,全民改变饮酒文化,才能杜绝酒驾。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