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江宜桦:军公教如犯酒驾 将予最严厉处分

www.fjsen.com 2013-06-20 16:12  高旭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6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 台湾近来开展取缔酒驾大执法,不过却也发生小学校长和公务员酒驾被查或甚至肇事的状况,引起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的关切,台当局“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转述,江宜桦在台当局“行政院会”中表示,公教人员酒驾肇事,不但造成受害人家庭的不幸,更影响到政府形象,江宜桦除了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之外,也要求军公教人员应该以身作则,否则就会处以最严厉处分。

江宜桦进一步要求台湾各部会,尤其是机关庞大,范围遍及全国的军、警、消、农委和交通等部会,应该确实转告所属机关有关酒驾的新规范,并且要求同仁不可以酒驾;江宜桦也要求各级主管确实督导所属同仁。

对此,台当局“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表示,由于各机关对于酒驾的处分规定和惩处流程各不相同,因此会再召集各部会订定标准作法,不过从严处分将是既定的方向。(中国台湾网 高旭)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