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诈骗集团假冒检察官 骗走老农毕生积蓄92万

www.fjsen.com 2013-04-03 15:11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台湾诈骗集团假冒检察官 骗走老农毕生积蓄92万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一诈骗集团假冒检察官,骗走一名老农夫毕生积蓄92万(新台币,下同),警方据报将3名假冒检察官和司法人员的车手诱捕到案,并依诈欺罪嫌移送法办。

警方表示,桃园县3名打工男子不满低薪,竟然充当诈骗集团的车手,假冒检察官和地检署监管科长,诈骗林姓老农夫,将毕生积蓄92万多元,分两次全都拿走,老农夫向横山警分局报案时,气得混身发抖。警方也对诈骗集团的检察官老梗,居然还是能骗到钱,也感到不解。

据被害人指出,歹徒是假冒检察官打电话,而前来取款的嫌犯,也拿着伪造的地检署文件,一时不察才会被骗。

而3名年轻歹徒第3次出面取款时被埋伏警方逮捕,警方清查后才发现,3名歹徒都有不良前科,而3名嫌犯在侦讯时,竟然大言不惭的指出,因为月薪才2.2万,所以才会加入诈骗集团,而且领钱都是抽成。

不过警方则是提醒3名嫌犯,就算运气好被判6个月以下,赚的钱付易科罚金都不够,甚至可能被判刑。

老农夫在警局则是破口大骂3名嫌犯“夭寿(短命)!存了一辈子的钱都被骗走”!全案警方在侦讯后,则是将3名嫌犯依诈欺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