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警员两度伸手碰触同僚妻子胸部 未提告不起诉

www.fjsen.com 2013-03-26 11:2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蔡姓员警,涉嫌两度伸手碰触同僚妻子胸部。检方侦查后,认定蔡男违反性骚扰防治法,但因女子未提告,予以不起诉。

新北地检署公布的不起诉处分书指出,前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蔡姓员警,涉嫌在去年12月13日下午,以投资为由,邀同僚妻子到新北市三重区某红茶店内商谈。

检方指出,蔡男趁对方的女主管离开时,先是询问被害人“你真的有怀孕吗”?再假借想看腹部为由,徒手摸女子胸部得逞。

检方表示,约过2分钟后,蔡男询问女子“你胸部有多大?”等语,再度伸手抓被害人胸部,并用性暗示语言骚扰女子。

蔡男在检方侦讯时坦承有碰触到对方胸部,但辩称第一次是因动作较大,不小心碰到;至于第二次则是出于好奇,才会伸手碰女子胸部。

警方当时依涉犯强制猥亵罪移送蔡男,检方侦查后,认定被告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女子未提出告诉且双方已达成和解,予以蔡男不起诉。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