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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猥亵女童 法官苦劝要把法律专业用在正途

www.fjsen.com 2013-03-13 11:3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北部某私立大学法律系的吕姓男学生,尾随小学女童返家,在楼梯间猥亵。法官得知吕有法律系的背景,当庭劝告“你要把法律专业用在正途”,吕低头认罪,昨天判刑1年10月、缓刑4年。全案可上诉。

据调查,前年7月25日傍晚,吕姓学生在路上看见一名10岁女童,竟心生歹念尾随她到住处公寓的楼梯间,先搭讪问女童是否掉东西、公寓有几楼;再趁她上楼,猥亵摸下体及臀部。

女童吓得尖叫,吕见事迹败露,拔腿逃逸。女童母亲得知女儿遭欺负,报警查办,警方调监视器查出吕涉案,依强制猥亵罪嫌送办。检方起诉后,吕在法院开庭认罪,但无法交代犯案动机。

士林地院调查指出,吕就读法律系,应熟悉法律规定,却漠视法纪;为逞一己性欲,不顾女童的性自主权,在楼梯间猥亵造成她身心受创。

但法官也认为吕坦承犯案,无前科、素行尚佳,赔偿被害人18万元新台币,给他缓刑改过自新的机会。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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