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团费太低多有诈 台旅会提醒陆客赴台须谨慎

www.fjsen.com 2013-03-20 06: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3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为宣传台当局“交通部观光局”制定的的“陆客优质团”标准,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台旅会)3月起前往大陆各地举行说明会;台旅会北京办事处主任杨瑞宗今天向陆客喊话,低于行情的游台团,就可能是“购物团”。

台“观光局”3月初公布陆客优质团标准,包括每天行程不得超过12小时及250公里、午晚餐合计餐费需达新台币500元、全程1/3天数须入住星级旅馆,以及对购物行程的限制规定等。

为宣传这项标准,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北京及上海办事处分赴大陆各省区,向当地人士及旅行业者举行说明会,倡导陆客加入符合优质团标准的旅行团。

杨瑞宗下午在山西太原举行说明会时表示,想要来台旅游的大陆民众应该谨记,“一分钱一分货才是硬道理”。如果团费低于一般市场行情,那可能就是“购物团”的陷阱。

他说,大陆民众来台旅游,在参加旅行团的选择上应该破除“物美价廉”的迷思,而以“货真价实”的观念代替,慎选赴台旅游产品。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