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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坛“告”出名人 大佬几乎无人幸免于官司

www.fjsen.com 2012-10-11 08:16  薛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县市长、“立委”常惹官司邱毅打50场官司成大户

这次基隆市长张通荣被起诉,在岛内很多人看来也没什么,试想有几位县市长没吃过官司呢?民进党籍的云林县长苏治芬、时任嘉义县长陈明文、现任嘉义县长张花冠都曾因贪污或受贿罪被起诉,陈明文当时还上演绝食明志的戏码。

民进党“南天王”高雄市长陈菊也没少往法院跑,她经历的一起最重大官司就是“高雄市长当选无效案”。2006年12月高雄市长选举投票前夕,陈菊阵营突然召开记者会,“控诉”国民党黄俊英阵营涉嫌发放“走路工”,结果陈菊以微弱优势胜选。选后,黄俊英不服选举结果,向高雄地院提出了“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不过最终败诉。国民党方面,新北市长朱立伦被蔡英文告过,罪名也是“当选无效”,事情起因是“连胜文枪击案”;台北市长郝龙斌则因花博案,被绿营提告。另外,无党籍的花莲县长傅昆萁、新党籍的前金门县长李炷烽都因经济问题被起诉过。

至于“立委”、议员、乡镇长层级,打官司对他们而言更是家常便饭。据台媒披露,前“立委”邱毅共打过50次官司,是闻名的“官司大户”,其中包括他告人家的,也有人家告他的。前年,邱毅的假发被挺扁者黄永田扯落,他因此提告,最后获赔30万元。还有不少民意代表、乡镇长因贿选而吃官司,像前些年丢掉“饭碗”的“立委”张硕文、林正二、廖正井都是如此;而彰化县花坛乡前后两任乡长都因贿选和贪污被解职,一任乡长要选三次,当地选民都很无奈。

台湾“司法院”几年前公布的各级民意代表官司缠身者名单,总计有206位民代涉入其中,很多人不止牵扯一起官司,涉及的罪名也五花八门,有贪污、受贿、贿选、欺诈、背信、流氓、偷盗、恐吓,甚至杀人未遂等,其中以贿选案和贪污案最多。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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