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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协议签署:两岸经济合作再入新境

www.fjsen.com 2012-08-13 16:02  港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8月9日,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八次领导人会谈,双方成功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和《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香港中评社今日刊载专论就投保协议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表示,协议的签署为台商赴大陆投资注入强心剂,为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开启新局面,两岸经济合作也由此进入了新境界。两岸投保协议的成功签署,为两岸深化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加稳定、保靠的制度平台,两岸互信合作更加深入巩固。

全文摘编如下:

8月9日,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八次领导人会谈,双方成功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和《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成为新形势下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起点。 

两岸投保协议的签署可谓一波三折。自第六次两会商谈起,两岸投保协议的磋商就为两岸各界高度关注,两岸双方能否早日签署投保协议两年来一直是两岸各界期待的热点。历经第六、七次两会商谈,到了第八次,《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终于成功签署,台股应声冲破7400点关卡,单日成交量突破新台币千亿元大关,是数月来台股首度恢复新台币千亿元以上的量能水平。这从一个侧面充分反映出台湾各界对两岸投保协议的高度期待,而协议的签署为台商赴大陆投资注入强心剂,为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开启新局面,两岸经济合作也由此进入了新境界。 

从《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的名称就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份协议的主要内容在于两大方面,一是“保护”, 即如何充分保障两岸双方投资者的权益;二是“促进”,即如何进一步促进两岸的双向投资。在“保护”功能上,协议对两岸双方逐步减少投资限制、解决投资争端等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无论是正文还是附件,都从两岸经济合作的客观实际出发,切实考虑两岸的实际需要和可操作性。就协议中人身自由与安全保护的规定,两岸两会达成具体措施的共识,两岸双方将依据各自规定,对另一方投资者及相关人员,自限制人身自由时起24小时内通知,这就从司法的层面上为双方投资者创造了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为双方投资者吃了“定心丸”。 

另外,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台商都是经由第三地转赴大陆投资。投保协议将这些占有相当比例的“转投资”台商纳入保护范围,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切实回应了广大台商的关切。这些内容和安排充分考虑到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的现状,体现了两岸特色,实现了多年以来广大台商最为期待、要求最为强烈的愿望。大陆方面积极采纳台商的意见,把人身安全也纳入到投资保护中来,充分体现了大陆方面的善意和诚意。 

在“促进”功能上,协议着重强调了双向性,条款体现了相互促进投资的原则,这对扭转两岸经济往来单向、失衡的现状有重要意义。从现实上看,目前台商在大陆投资额已超过3000亿美元,而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额仅3亿美元,两岸双方在相互投资的金额上存在巨大的落差,这显然是不合常理,也是不符合两岸和平发展趋势和要求的。而如此不对等、不平衡的现状,主要源自于台湾有关方面对陆资入台存在诸多的政治考量,由戒惧防范心态导致对陆资不断增多的限制远大于对其他外资的限制,对投资项目、比例、董事会人数等都有苛刻规定,严重影响了两岸经济合作的推进和深化。而此次两岸两会上两岸投保协议的签署,为陆资赴台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份重要的制度保障,有利于陆资入台投资。对台商而言,协议也十分有利于保护台商在大陆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台商赴大陆投资兴业。协议正是考虑到两岸双方投资者的切身权益,从促进两岸双向投资的角度,逐步减少两岸投资限制,有利于两岸双方为对方投资者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从而增进两岸经济合作互利共赢。 

以上,从具体内容和安排上,两岸投保协议对两岸深化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功能,那么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此次两岸两会成功签署投保协议对于进一步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 

首先,两岸投保协议的签署,对于两岸增进互信,真诚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协议的提出、磋商至最终签署,共耗时两年多的时间,两岸双方历经第六、七、八次两会商谈才最终签字定案,充分体现出两岸经济合作在进入所谓“深水区”后,因涉及双方更多、更广、更深的切身利益,因触及两岸更多政治方面的因素(包括司法、法律等)而令两岸经济合作变得更加复杂,前进的脚步必然会有所放缓。非经济因素的不断增多,为两岸经济合作提出了更新、更多、更高的挑战和要求。本次两会商谈原定于今年六月下旬举行,正是由于两岸对于相关司法层面的解释和执行存在分歧,导致延至8月9日举行,这本身就是对两岸双方是否具备深化合作的诚意和善意的一种考验。而从实际来看,谈判双方均本着尊重对手和不节外生枝的原则,大陆表示“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台湾称“各让一步,各取所需”,因此从协议的谈判到最终签署,两岸双方都最大程度释放了诚意与善意,增进了两岸互信与合作。 

第二,两岸投保协议的签署,提高了两岸双方处理复杂棘手问题的能力,为未来两岸携手克难前行,进一步促进两岸和平发展开了好头。投保协议商谈是自两岸两会恢复商谈至今耗时最多、谈判难度最高的一次。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如何具体保障两岸投资者权益上涉及更多更复杂的政治因素,这是以往历次两会商谈中都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两岸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退缩不前,相反均表现出充分的诚意与善意,展现了迎难而上的勇气与胆识,体现了两岸在处理棘手难题时的坚韧与耐心。 

在处理具体问题上双方既坚持原则性,又展现灵活性,更主要的是充分体现了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这一点至为难能可贵。比如若台商在大陆犯法,二十四小时之内要通知家属,这个方面大陆做了很大的努力。另外,大陆幅员辽阔,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就通知家属,执行起来确有很大难度,但是大陆方面考虑到台湾方面的要求,做了很大的努力和让步。另一方面,原来台湾方面只要求保护大陆台商,并没有考虑到对赴台投资的陆资的保护问题,那么,此次大陆方面提出之后,台湾方面能够在这方面给予考虑,这都体现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应该说,投保协议的谈判及签署,令两岸双方都经历了一次难得的“练兵”机会,提高了双方协商与合作的能力与水平,两岸均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处理前进中的诸多难题,也为后续其他各项协商谈判开了一个好头。 

第三,两岸投保协议令两岸和平发展更加稳定、更具活力。两岸投保协议充分体现了“两岸性”、“双向性”,这将十分有助于消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的消极因素,改善长期以来两岸经济合作中的不对等、不合理的现象。具体来讲,这份协议是两岸双方都适用的协议,不仅是台商保护协议,也是对陆企赴台投资的保护协议。因此协议中所规定的事项是两岸相互适用。例如第2条第4款规定,“一方可采取、维持或执行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以确保其重大的安全利益”。不只是台湾可以采取措施保护安全利益,大陆同样也可以。又如第3条指出,“一方应确保给予另一方投资人及其投资公正与公平待遇,并提供充分保障与安全”,也不仅是大陆对台商要如此,台湾对大陆也要公平。同时,这项规定虽允许一方可于一些情形下采取或维持对投资的限制措施,“但一方应逐步减少或消除该等不符措施”,这对大陆来台投资将有长远影响。因此,协议能够充分保障两岸双方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打造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投资环境,增进两岸经济优势互补,不断提高两岸经济体的活力,促进两岸经济整体竞争力,共同应对国际竞争与挑战无疑大有裨益。 

可以说,两岸投保协议的成功签署,为两岸深化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加稳定、保靠的制度平台,两岸互信合作更加深入巩固,两岸和平发展大局必将再上新台阶,再入新境界,两岸关系也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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