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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官仅调查对被告有利事项? 上千检察官连署抗议

2012-06-04 09:02   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黄水来 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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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6月4日讯 今年初“最高法院”刑事庭决议,往后法官原则上仅会对被告有利之事进行调查,举证责任则须由检察官100%负起,如果举证不足,被告就可能因此被判无罪;澎湖地检署检察官吴巡龙4日上午10时将至最高法院静坐,抗议此决议违宪,而台湾检察官协会也发起连署声援,目前已有1078名检察官与27位法律学者等表达支持。

除上述决议外,日前柯居财因伪证案被判处有罪,竟被“最高法院”撤销并发回重审,原因是被告到庭后,检察官却延迟了大约1个半小时才进行询问,有不当取供的嫌疑,最高法院此举同样引发讨论。

检察官协会3日以新闻稿指出,依照“最高法院”刑事庭决议,等同法院严重偏向被告,让法官有如被告的辩护人;另“最高法院”动辄将案件发回更审,令案件经过多年仍未能有结果,对被害人和家属来说有如恶梦,但院方不但未对法官迟延责任检讨,反而还利用将被告刑责减轻、禁止检察官上诉等做法,并以“妥速审判”为名卸责,将责任全算在检察官头上。

4日检察官协会会公开把连署书送交给吴巡龙,也会把连署声明交给“最高法院院长”杨鼎章,要让“最高法院”知道检察官与社会各方对此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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