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岛内胡涂法官同一案件判两次 被告傻眼(图)

2012-05-31 11: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市民廖金水手拿两份判决书,诉说妻子被控强制罪,检方重复起诉,法官一案双判,痛批检审是胡涂司法官。

东南网5月3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检审发生一起离谱“一案双判”案,检方3月依强制罪起诉妇人贺心韵,新换股的书记官忘记未将送审建档,法官将贺妇判处罚金6000元(新台币,下同)后,这名书记官疏忽又将贺妇起诉送审,法院却照收不误,又将贺妇判处拘役20日,贺妇的丈夫廖金水收到2份判决书后说“很奇怪耶! ”痛批检审是“胡涂司法官”。

“一案双判”案,法官先后判决不同刑责,究竟那个判决算数?台中地院行政庭长林三元说依据规定“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在同一法院院重行起诉者”判决公诉不受理,意即先判决罚金6000元算数,后判拘役20日,由检方声请判决公诉不受理。

台中地检署襄阅庭长吴祚延表示,检方会检讨与改进,并惩处相关失职人员;行政庭长林三元强调“一案双判”影响当事人权益,院方将要求收发室人员,把前案调出来核对人名,避免再犯。

地主廖金水表示,他的地租给柯美云,发生租赁纠纷,妻子贺心韵去年在检察官勘验时,取走柯手上的判决书,被控强制罪,5月初接判决书,被判罚金6000元,他不服上诉;昨天竟又接到第二份判决书,都是同一案由,令他当场傻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