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津台媒体合作发展高层峰会达三点共识
2012-06-03 10:32 李瑞艳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中国台湾网6月2日天津消息 2日,“首届津台媒体合作发展高层峰会”在天津举行。津台媒体人达成共识。台北市报业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中视董事长林圣芬宣读了《首届津台媒体合作发展高层峰会共识》,全文如下: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断深化,两岸传媒合作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世界传媒格局在自媒体冲击下,发生着深刻变化,面临巨大挑战。本届峰会以“搭津台传媒之桥 唱两岸和谐发展”为主题,共商两地媒体务实合作、应对挑战,共同发展。峰会期间,经过与会嘉宾的智能碰撞,媒体精英的情感互动,达成三点共识。 一、进一步发挥媒体沟通两岸民众情感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媒体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善尽媒体责任,共同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势头,这是两岸人民的重托,更是历史赋予两岸媒体人的神圣职责。 二、进一步强化“津台媒体合作发展高层峰会”的影响力,共同推进津台媒体沟通联系的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津台媒体合作发展高层峰会”沟通两地传媒界的载体作用,不定期在津台两地间举办各类活动,建立津台媒体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挖掘两地媒体合作的潜力和资源,共同提升两地媒体的核心竞争力。要进一步密切新闻从业人员的互访互派,通过节目合作、联合采访等形式扩大新闻影响力;要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围绕两地特色及共同关注的议题,通过交换新闻信息、分享专题活动、互换特色节目等形式,实现资源共享;要进一步探索津台媒体产业经营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方式,携手创新,壮大实力。 我们相信,借助津台媒体合作发展高层峰会的有效平台,努力实现加强交流,凝聚共识,增进互信,分享机遇,深入合作,共享成果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的,津台媒体携起手来,应对挑战、实现共赢!(中国台湾网记者 李瑞艳) 分享到4.11K |
相关阅读:
- [ 06-03]首届津台媒体高层峰会在天津举行 搭津台传媒之桥
- [ 06-03]《旺报》社长黄清龙:媒体要培养两岸共同历史记忆
- [ 06-03]津台媒体高层冀深化合作 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
- [ 06-03]范丽青:秉持积极开放态度促进两岸媒体交流交往
- [ 06-03]陈国祥:两岸可通过合办传媒为和平发展厚植基石
- [ 06-03]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开启 港澳台胞可在福州报名
- [ 06-03]福建泉州成立泉台传统文化交流协会
- [ 06-02]两岸学者期勉两岸关系进一步推出“升级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