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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送过女儿香奈儿礼服 法院判家暴父可得抚养费

2012-05-10 11: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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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蔡姓男子年轻时花天酒地还对妻子家暴,年老时得了一身病,借住友人家,他要求成年的独生女儿支付抚养费被拒后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审理发现,蔡曾汇款300万元(新台币,下同)给妻子,女儿高中毕业时也送过20万元的香奈儿礼服,并非始终未抚养妻女,判决女儿每月须付6000元给父亲,直到父亲死亡为止。

蔡的女儿感叹,小时候父亲不断上酒家和外遇,每每于半夜酒后打电话回家,她和母亲听到电话声就恐慌,担心被揍,父亲带给她的“除了伤痛,还是伤痛”,她因此罹患忧郁症。她目睹母亲所受的苦,现在长大,只想侍奉母亲,实在很不服法院的判决。

现年61岁的蔡姓男子提告指出,5年前他和妻子离婚,他现患有糖尿病、痛风、冠心症、尿毒症,每周洗肾3次,借住友人房子,独生女儿却不来看他。

他认为,女儿高中时到海外读书,他支付教育费;女儿高中毕业晚会前,他带女儿到百货公司买了价值20万元香奈儿礼服,也曾汇款300万元给妻子,如今他又老又病,女儿竟不抚养他。

蔡的女儿反驳,父亲曾持刀追杀母亲,不间断喝酒、寻欢,缺钱时就向母亲索取,母亲不得不变卖珠宝房子,帮父亲还酒债及酒驾罚金。她12岁时,她和母亲送伞给父亲,亲眼目睹父亲左拥右抱、喝酒玩乐,父亲逼母亲离婚时,不要她的监护权,离婚协议书的证人还是外遇对象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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