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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目睹家暴忧母受伤害 姐妹隐忍长期遭性侵

2012-03-31 10: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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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3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对18岁、14岁姐妹从小目睹家暴,担心妈妈再度受伤害,装睡隐忍妈妈的47岁叶姓男友猥亵、性侵,直到去年5月曝光,妈妈心疼女儿,3人相拥而泣,门锁全部换新,马上与男友分手,法官昨天判决叶姓男子一罪一罚,5罪加起来刑期23年半,应执行12年徒刑。

法官说,叶姓男子相当恶劣,甚至女友睡在中间,也大胆性侵猥亵姐妹,还用手机拍姐姐的下体,全案爆发后,叶还威胁要公开婚外情、一起赴死,并跟踪妹妹到学校,造成母女三人恐惧,姐姐出庭作证时,还掩面痛哭不能自已,严重影响身心发展,因此从重量刑。

法官调查,已婚的叶姓货车司机与开卡拉OK店的单亲妈妈交往两年多,偶尔会到女友家中过夜,姐妹是家暴目睹儿,不希望影响妈妈与叶姓男友的感情,因此长期隐忍叶上下其手。

叶于2006年、2008年的暑假,认为躺在床上的姐姐睡着,第一次伸手进衣裤内,抚摸胸部及下体,第二次还用手指性侵,姐姐虽被惊醒,因害怕不敢制止,只能继续装睡。

叶2008年9月开学不久的一天晚上,趁着女友与姐妹同床睡着之时,强脱姐姐的短裤及内裤,猥亵及手指性侵,还用手机拍姐姐的下体,姐姐还是不敢说。

2009年到2010年两次趁着妹妹睡着,猥亵及手指性侵,一次强行脱下妹妹的裤子,用生殖器在妹妹的下体外摩擦,妹妹因年幼,害怕妈妈生气,只好继续装睡。

法官说,妹妹去年5月上两性教育课,跟同学透露被欺负,学校通报警方追查,叶姓男子犯行曝光,其中一次成人对少年乘机猥亵罪,量处徒刑10个月,二次成人对少年乘机性交罪各4年10个月,一次成人对儿童乘机性交罪5年,一次成人对未满14岁少年强制性交罪8年,应执行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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