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德高派出所警员林璟翔、方志清执行巡逻勤务时,接获1名苏姓女子报案称,其住处有财物遭窃情形,警方于苏女住处二楼卧室内,发现疑似窃嫌遗留手机。 警方表示,员警乃立即连络手机使用人周嫌到案说明,嫌犯至派出所后,虽一度否认行窃并辩称手机遗失,警方比对周嫌鞋印与现场遗留鞋印相符,周嫌才坦承侵入苏女住处行窃,全案依窃盗罪嫌送办。 警方调查,周嫌利用苏女长时间不在家,以铁钳子破坏铝门窗及玻璃后侵入该住处2次,第一次顺利得手1座马车艺术品、朝珠、5个瓷碗。 第二次才刚进入搜刮20分钟,苏女却突然回家,且惊觉住处大门敞开有异,故在住处外大喊“有没有人?”,周嫌听到后一时紧张想逃跑,连预备窃取的保鲜盒、高脚杯等物品都来不及带走,甚至把拿来当照明用的手机遗留现场。 周嫌并走出屋外,佯装询问屋主“是不是要搬家?需不需要帮忙?”,趁屋主反应不及之际溜走,等屋主回过神来,才发现住处遭窃连忙报警。警方于现场搜证后,通知周嫌至派出所制作笔录,周嫌向警方表示,其家境贫寒,所窃取的物品都是为了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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