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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罗福助被判刑4年确定 发监前人间蒸发

2012-04-20 09: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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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福助被境管,向法院申请暂时出境,检方不同意。元月5日法院开庭,罗当庭请法官“不要被检方绑架”。

庭讯结束,罗福助走向公诉检察官陈锡柱,涉嫌用闽南语说:“你为什么针对我?沈明伦(曾侦办罗福助违反“证交法案”并起诉)为什么不敢返去伊厝,就是惊他全家会死。”接着又说:“你生的小孩没屁眼。”

台北地检署认为罗福助公然胁迫、侮辱司法人员,恶性重大、目无法纪,今年元月12日在他“立委”投票日前夕,依妨害公务强制罪及侮辱公务员罪嫌起诉,各求刑1年2月及4月。

上月底他被判刑确定后,曾发表声明强调对“最高法院”判决“深表遗憾”,将提非常上诉及再审。

罪犯进私人空间 检调没辙

检调为防堵重大贪污或经济罪犯落跑,经常派出重兵跟监有逃亡能力的刑事被告,称为“随行监控”;碍于法令规定,当事人只要进入私人的密闭空间,检调就没辙,成为监控最大罩门。

据指出,“调查局”跟监罪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侦查中的“行动搜证”,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监听、调阅通联等科技手法,事先掌握动向,再以充足人力暗中搜证,清楚掌握罪犯行踪。

另一种是“随行监控”,是跟监判决确定的罪犯。由于刑事被告在发监之前,仍是“自由身”,调查官不能实施监听,更不能限制行动,只能随着罪犯“趴趴走”,不论刮风下雨都得尾随在后,相当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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