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吓阻不法养殖户使用瘦肉精 猪农盼当局提高罚则

2012-03-16 08: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同样是猪农的桃园县议员庄玉辉说,他专养黑猪,白猪的1只价钱差2000元,同业都叫苦连天,现在已经够惨了,“农委会”如果还要取消口蹄疫苗补助,根本是自废武功,一定会造成猪农集体抗争,“一波未平,再搞一波,当局怎么会这么没思维?”

猪只含瘦肉精 累犯重罚25万元

屏东县今年以来已查获7件养猪场含瘦肉精案,经调查,有一家去年已被查获,今年再犯,屏东县家畜疾病防治所已决定对累犯者重罚25万元。

另,为了消除民众对瘦肉精的疑虑,屏东县今天起针对中小学学生午餐肉品食材全面进行筛检,同时行文各医院及养护机构要求自主管理团膳安全,民众如果对购买的生鲜肉品有疑虑,即日起也可送验,每人以一次为限。

屏东县卫生局表示,送验民众必需检附物件,包括解冻后含有血水之生鲜肉品至少300公克(半斤)、交易证明如发票等、提供供应商资料、并携带个人身份证,若初步检测呈瘦肉精阳性反应,将再送卫生局检验科做公告确认,卫生局也会随时公布检验结果并于网站张贴。

屏县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长徐荣彬表示,2月10日中央畜产会用药稽查采样小组至县内养猪场采样,直至2月16日检验报告才出炉,防检局2月29日发文告知,将对养猪场依法裁处,屏东县家畜疾病防治所3月1日收文后,已立即禁止有问题的猪只移动,本月14日已依法开罚。

屏县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3月8日防检局及畜产会人员又再次到同一牧场采样,因属移动管制期间,再次检出阳性反应,经判定应与前次违规合并计算,至于业者是否使用沙丁安醇,地方无法得知,不过其中一家养猪场去年就被抓过,今年再犯,防治所已决定以“累犯”重罚业者25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