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检验报告惹议 “卫生署”:义美需对数字负责

2012-03-15 15: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猪肉含有比美牛更毒的瘦肉精“沙丁胺醇”?国民党“立委”蔡正元日前公布一份义美食品检验室的报告,引发轩然大波,但现在却出现“有毒”、“没毒”不同结果,消费者该信谁?“卫生署”今(15)天表示,义美食品检验室并非官方认证的瘦肉精检验实验室,但仍须对自己检验出来的数字负责,送验者也有责任澄清。

蔡正元是在前(13)天公布这份报告,并点名新东阳、台畜和顶好超市的猪肉制品“染毒”;不过,这3家厂商随即反击,提出官方认证实验室的检验报告自清, 证明同一批号产品均未检出任何瘦肉精。

检验瘦肉精,台湾不是每一家实验室都有认证,“卫生署”在2011年4月7日就公告,包括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沙丁胺醇(salbutamol)、克仑特罗(clenbuterol)、齐帕特罗(zilpaterol)等7种禁用的乙瘦肉精,必须采取“液相层析串联质谱仪(LC/MS/MS)”检验方法做最后判定。

而目前已通过认证的实验室,全台仅有两家,分别为SGS台湾科技检验公司台北实验室和畜产会,另有3家申请中,但义美食品检验室并不在其中。

“食品药物管理局局长”康照洲表示,当局只采认经认证实验室的检验结果,虽然义美并非“卫生署”认证实验室之一,但仍必须对自己做出来的检验数字负责任,而当初委托义美检验的送验者也得对自行采集的“样本”负责任,保障遭到点名业者的商誉和金钱不受损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