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揪出用瘦肉精的害群之马 岛内猪农签保证书自救

2012-03-15 07: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台北市传统市场内昨天清晨猪肉摊上的商家忙着分解猪只,以供应民众所需,摊位上也出示屠宰证明,证明猪只来源经卫生检查合格。

东南网3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了揪出使用瘦肉精的害群之马,“农委会”祭出铁腕,昨起猪农至肉品市场出猪时,必须附上切结书自清,证明自家猪肉没有使用瘦肉精。“农委会”公布首日成果,高达九成七养猪户,都签了切结书。全台21个肉品市场,仅5家肉品市场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切结率。

“农委会”昨起实施养猪户出猪拍卖前,须签“本牧场不使用乙型受体素”声明书,首日猪农多数配合,表示只要能挽回猪价,要怎么签、签几张都愿意;彰化养猪协会更主张重罚,只要抓到使用瘦肉精猪农,一次罚50万(新台币,下同),累犯就停业,呼吁当局勿手软。

“农委会”畜牧处处长许桂森表示,依据肉品市场回报,昨进场头数共24981头,其中24680六头出具声明书,约九成九,并有16处肉品市场达到百分之百。

许桂森指出,昨天有540户养猪户出猪,其中518户有交切结书,但也有21户没有交,分别是宜兰县、新竹县、苗栗县、云林县及嘉义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