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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转帐偷移给我” 丈夫控告妻子伪造文书

2012-03-15 11: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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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东县钟姓夫妻家庭开支分得清楚,电费均由妻子支付,钟男有天发现妻子将电费转至他邮局帐户扣款,怒告妻子及邮局行员伪造文书;但检察官认为,夫妻于日常家务互为代理人,不构成伪造文书,不起诉处分。

在台东市经营洗衣店的钟姓夫妻,感情不睦,经常吵架,两人财产分得清清楚楚,家庭开支更精算。前年七月钟妻收到21370元电费催缴单,指她邮局存折金额不足,无法扣缴。

钟妻于是到邮局把电费扣缴帐户转到丈夫帐户,邮局李姓行员受理转帐业务,并请钟妻代丈夫签名。

几天后,钟男收到某银行告知须扣缴贷款,但邮局帐户存款不足,无法扣款。钟男心想邮局帐户明明有钱,怎可能没钱扣?到邮局询问,才发现妻子未经他同意,私自将电费扣缴转到他帐户,导致他没钱缴贷款,愤而对妻子及李姓行员提出伪造文书告诉。

检方调查时,钟妻表示之前家里开销及缴款费用不足时,也曾用过丈夫户头缴钱,丈夫没说什么,不晓得这次为什么提告?钟男则向检察官表示,妻子用他钱时都会告知一声,这次没经过他同意就代他签名,窜改电费缴款到他帐户,就算是夫妻,也要相互尊重。

李姓行员说,他得知银行欲扣缴钟男贷款,担心存款不足发生信用问题,立即汇款5000元到钟男邮局帐户,钟妻事后也还他5000元。

检察官指出,民法规定,夫妻于日常家务互为代理人,钟妻与李姓行员不构成伪造文书,因此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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