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男子路宇超在网吧被诈骗集团吸收,假扮“检察官”向彰化县刘姓女子“监管”150万元得逞,事后,同集团成员又打电话给刘女,想再骗钱。刘女配合警方,逮捕路宇超和同伙,昨天彰化地检署依伪造文书罪起诉路宇超,并求刑1年6个月。 家住台中市的路宇超(19岁),平常喜欢泡网咖,去年10月间被吸收加入男子吕家诚(被通缉)的诈骗集团。次月17日,这个诈骗集团盯上彰化县福兴乡的刘姓女子,声称有人冒用她的名义成立人头公司犯下多件诈欺案,要求她提领帐户的钱让检方监管。 刘女心慌,照指示领出存款150万元,次日下午3时,吕家诚开车载路宇超到福兴乡沿海路4段的一家超商,路宇超出面声称是检察官,出示台北地检署监管科的收据给刘女,骗走150万元。 事后,刘女启疑,求证才知遇到诈骗集团。没想到才过三天,她又接到同样的电话,指示她再领60万元交给检方监管。刘女立即报警,并约在一处加油站见面交款;这回,路宇超没出现,由同伙郑凯懋(另案被起诉)出面取款时,被警方当场逮捕,开车接应的人逃逸。事后,警方循线逮捕路宇超,他供称,钱都交给吕家诚了。 |
相关阅读:
- [ 03-06]年收入只有18元 女子扮富婆顺利诈骗近300万元
- [ 03-05]故意让人撞上? 中坜市出现有人制造车祸诈骗
- [ 03-01]电话通知车祸被当诈骗集团 台警方遇尴尬
- [ 02-27]台北市7件诈骗报案 被害人几乎都是政大学生
- [ 02-26]诈骗新方式“猜猜我是谁” 台警方提醒民众防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