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年所得只有18元(新台币,下同)的中年郭姓女子,日前假扮富婆诱骗一名小吃店老板娘投资生意及股票,顺利诈得将近300万元,郭女除被依诈欺罪遭判处2年2月徒刑外,经被害人向法院起诉求偿,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郭女必须赔偿老板娘286万元。 判决指出,50岁的郭姓女子因为积欠大笔债务,被银行通报列为拒绝往来户,为了清偿债务,她开始四处行骗,由于郭女因经常光顾北市大同区住家附近小吃店,和张姓老板娘熟识,虽然负债累累,但却吹嘘自己经营蚕丝内衣出口生意,经济状况相当好,而且有很多赚钱方法,让小吃店老板娘误以为她是富婆,希望她帮忙投资。 去年4月开始,郭女便分别佯称,有蚕丝成衣货柜要出口到美国获利可期,或是表示有特殊管道可以认购上市公司85度C股票,总计从小吃店老板娘身上骗得286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查出,郭女99年度年所得只18块,迄今没有工作却佯装富婆行骗,法官最后判她必须如数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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