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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效虽胜诉 男子不养家爱小三还是被休了

2012-03-05 11: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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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侯姓男子前年3月与前妻柯姓女子协议离婚后反悔,以当时只有1名证人为由,诉请离婚无效,前妻也以前夫不养家、与“小三”生子等诉请离婚,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虽判决他与前妻协议离婚无效,但也判决准许前妻跟他离婚。

侯姓男子与前妻柯姓女子结婚约20年,育有2名子女,他常不在家,把家计都丢给经营槟榔摊的前妻,柯女2010年初发现丈夫竟然与“小三”生下1女,且已3岁大,夫妻大吵一架后,2010年3月中旬协议离婚,离婚证书有陈姓及杨姓证人签名,唯当时仅陈姓证人在场。

侯姓男子离婚1年后反悔,要求与前妻复合未果后,以杨姓证人当时不在场为由,向高雄地方法院诉请离婚无效,柯姓女子研判前夫可能会胜诉,出庭时也以前夫婚后沈迷赌博、不养家,却在外面养“小三”,还生下1名女儿为由,诉请离婚。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法官查明侯姓男子与柯姓女子协议离婚时,确实只有陈姓证人在场,杨姓证人不在,不符离婚要件,判决侯姓男子胜诉,两人2010年3月中旬的离婚无效。

不过,法官也查出,侯姓男子婚后花天酒地,未尽照顾家庭责任,只会伸手跟前妻要钱,一旦遭拒就大吵大闹,2007年还跟第三者生下1名女儿,可见侯姓男子没维持、经营双方婚姻关系诚意,判决准许柯姓女子与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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