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凌姓男子遭妻控诉天天行房,连月事来也不放过,不满丈夫的索求无度,阮姓女子向士林地方法院诉请离婚。法官认为,双方因房事问题时有争吵,两人前年已分居,夫妻有名无实,判准离婚。 越南籍的阮姓女子主张,多年前赴台工作,认识凌姓男子,两人于2000年在越南结婚,婚后返回台湾定居,育有两名子女。 未料,婚后丈夫每天喝米酒,为了行房不让她睡觉,连月事来、怀孕期间都要性交;丈夫也爱看A片,要她依照其方式性交,不听从就会被殴打,在儿女面前上演强暴剧。 阮女也说,2003年因为哺乳小孩需要休息,丈夫晚上却仍强行要求行房到凌晨4点,她白天工作,半夜又应付丈夫,体力不堪负荷。 前年6月,她从越南探亲返台,感到婚姻只是丈夫强暴的藉口,没有受到应有的爱护和尊重,为避免再受虐待,独自离家生活,并电话告知想离婚。 两人前年8月相约在户政事务所办离婚,凌却将她强拉上车,用手捂住其嘴,恫吓“你想死就让你死”并载她回家,想用绳子捆绑,经阮女的儿女、友人报案,警方处理协助送医。 法官调查,阮女前年6月离家独自生活,两人婚姻因房事问题未能理性沟通,凌更怀疑妻子外遇,将她殴打成伤,阮女也已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获准。夫妻互不往来,加上凌未出庭表示意见,判离婚合理。 而阮女要求独自拥有儿女的监护权,目前两名子女受丈夫照顾状况良好,且没有意愿和母亲同住。法官认为,尊重儿女决定,双方应共同行使监护权,但由阮女担任主要照顾者。 |
相关阅读:
- [ 01-10]男子不满妻子拒绝行房 将人打到左耳膜破裂
- [ 06-14]一年行房仅2次 女教师老公诉请离婚判准
- [ 09-13]妻拒行房男子性侵女儿 保姆痛骂:你很畜牲(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