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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了丈夫夜夜要求行房 越南妻请求离婚判准

2012-03-01 11: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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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凌姓男子遭妻控诉天天行房,连月事来也不放过,不满丈夫的索求无度,阮姓女子向士林地方法院诉请离婚。法官认为,双方因房事问题时有争吵,两人前年已分居,夫妻有名无实,判准离婚。

越南籍的阮姓女子主张,多年前赴台工作,认识凌姓男子,两人于2000年在越南结婚,婚后返回台湾定居,育有两名子女。

未料,婚后丈夫每天喝米酒,为了行房不让她睡觉,连月事来、怀孕期间都要性交;丈夫也爱看A片,要她依照其方式性交,不听从就会被殴打,在儿女面前上演强暴剧。

阮女也说,2003年因为哺乳小孩需要休息,丈夫晚上却仍强行要求行房到凌晨4点,她白天工作,半夜又应付丈夫,体力不堪负荷。

前年6月,她从越南探亲返台,感到婚姻只是丈夫强暴的藉口,没有受到应有的爱护和尊重,为避免再受虐待,独自离家生活,并电话告知想离婚。

两人前年8月相约在户政事务所办离婚,凌却将她强拉上车,用手捂住其嘴,恫吓“你想死就让你死”并载她回家,想用绳子捆绑,经阮女的儿女、友人报案,警方处理协助送医。

法官调查,阮女前年6月离家独自生活,两人婚姻因房事问题未能理性沟通,凌更怀疑妻子外遇,将她殴打成伤,阮女也已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获准。夫妻互不往来,加上凌未出庭表示意见,判离婚合理。

而阮女要求独自拥有儿女的监护权,目前两名子女受丈夫照顾状况良好,且没有意愿和母亲同住。法官认为,尊重儿女决定,双方应共同行使监护权,但由阮女担任主要照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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