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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综合报道 年底“九合一”选举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国民党14日大动作祭出党纪,针对违纪参选等情事祭出处分,国民党中常会通过两梯次共24人的党纪处分案,包括10人开除党籍、14人撤销党籍。其中,自行投入新竹市长选举的何志勇,以及登记参选马祖县长的曹尔元,都遭撤销党籍。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陈以信强调,违纪参选恐造成蓝营选票分裂,甚至形成三足鼎立局面,影响国民党提名候选人的胜选机会,因此必须严肃处理。 陈以信指出,这次遭开除党籍者,多数涉及违纪参选乡镇市长,因为这类选举一旦出现国民党籍人士脱党或违纪投入选战,很容易造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分散原本支持国民党的选票,最后可能导致国民党在当地败选,因此考纪会认为情节较为严重,必须采取较重的处分。 至于受到瞩目的新竹市长参选人何志勇,虽然同样涉及违纪参选,但考纪会考量他在参选过程中并未攻击国民党,因此决定予以撤销党籍处分,并未采取最重的开除党籍。 依照国民党党纪规定,开除党籍与撤销党籍的主要差别,在于处分程度及未来申请恢复党籍的期限。遭撤销党籍者,须满3年才能申请恢复党籍;遭开除党籍者则须满6年,处分相对更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