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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出新规施行后全省首本《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
2026-09-20 09: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东南网9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刘宇捷 通讯员 林舒玲)9月16日,《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首次将“拓展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应用场景”写入地方性法规。当天,在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指导下,台胞黄志韦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支行网点,顺利拿到了《条例》正式施行后全省首本《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

“非常开心,这本证书拿到之后,我在平潭不管是买车、买房,都是很好的信用凭证,去银行贷款也会顺畅很多。”黄志韦表示。

据了解,《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是面向信用良好的台胞、台企的信用增信凭证,能实现一证多用,覆盖信贷融资、跨境结算等多元场景。201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以平潭为试点,在全省率先推出《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助力台商台胞享受同等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平潭累计颁发《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201本,发放持证贷款总额8642.39万元。

“接下来,银行将充分发挥网点优势,安排对台服务专员,面向台胞台企开展政策宣讲,提供证书申报咨询指引,同时优化跨境人民币、外汇结算服务,减免部分手续费,为台胞台企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支行理财经理王小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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