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遭撤 民众党声明:这是侵害人权
2025-09-13 16:40:55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吴静 |
分享到:
|
中国台湾网援引台媒"中时新闻网"报道,因京华城案被羁押的前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与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分别以7000万元与3000万元新台币交保,却在台北地检署抗告后,遭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撤销交保,案件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对此,台湾民众党于昨日(9月12日)发布声明,质疑"高等法院"裁定理由空泛,严重侵害人权。 台湾民众党声明要点: 一、"高等法院"撤销台北地院释放柯文哲的裁定,民众党表示遗憾,并质疑"高等法院"在处理民进党议员陈怡君贪污案时,强调需有具体事实证明勾串证人风险,且检方已搜证完毕,法院不应协助补有罪证据,维持司法公正与无罪推定原则,但在柯文哲案却有不同标准,本党难以接受。 二、台北地方法院交保裁定已明确指出,重要证人都已交互诘问,羁押属人权限制,不应仅因有部分证人未出庭就假定有串证之嫌。"高等法院"未考虑本案已审理超8个月、证人已交互诘问,仍以"难排除证据灭失或串证之嫌"为由撤销交保,台湾民众党指此举严重侵害人权,违背羁押作为最后手段的原则。 三、台湾民众党呼吁地方法院合议庭法官应坚持维护法律专业与公正价值,在重新裁定时具体说明交保条件,并依台湾"高等法院"意见补充说明,保障柯文哲的刑事基本人权。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