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_ > 台湾时政 > 正文

柯文哲案,柯妻陈佩琪第三度被约谈

2024-11-22 08:41:31 薛洋 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陈玮 
分享到:

台海网11月21日(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薛洋) 台北地检署(北检)密集追查台北京华城案政治献金及行受贿款项,昨日(20日)第三度约谈柯妻陈佩琪到案作证,协助专案小组查清柯文哲的金流。昨天下午4时许,陈佩琪已由台“廉政署”移送北检复讯,另昨天传唤的被告请回不复讯。

柯文哲日前称用选举补助款、个人名义购买台民意机构附近商办约4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外界怀疑金流不明。陈佩琪公布付款证明,且称柯曾说众望基金会、台湾新故乡智库协会在民众党党部有点怪,希望可以搬过去。柯要她买商办,她就委托中介带她去看房,原本持有者是7旬的兄弟,想分家所以卖房。

陈佩琪日前两度到案作证,今年8月30日首度到案作证,自称已向检方交代清楚资金来源,柯收押后又被爆出买商办、ATM现金存款600多万元,及保险箱存有100万元现金。11月7日,检方再度传唤陈佩琪到案查清金流,经三个半小时后维持证人身份讯后请回,当日陈佩琪从台“廉政署”搭车离开,在车内以衣物挡住窗户躲避媒体拍摄。昨天第三度以证人身份到案,稍早从台“廉政署”至北检应讯。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