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盐四次函请侦办陈启昱 台司法检调竟集体暗杠
2024-11-13 08:53:11 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陈玮 |
分享到:
|
华夏经纬网援引台湾《联合报》社论指出,台盐前董座陈启昱掏空公司11亿元(新台币,下同)却落跑,除台南地方法院(以下简称:南院)涉及纵放,近日又传出多起光怪陆离的故事,均指向岛内行政与司法体系的集体包庇。让人惊奇的是,从台当局行政机构到经济主管部门均知悉陈启昱的不法,台行政机构前负责人苏贞昌三年前要求陈启昱自行请辞,台盐更四度主动函送检调侦办,谁料最后均石沉大海。 综观陈启昱掏空案的发展,民进党上下在乎的,似只是如何撇开自己的责任,而不在乎监督体制为何破漏、真相为何消失,以及正义为何腐蚀。民进党为反驳黄国昌一年多前率先揭发此案,最近说出,三年前苏贞昌即接获相关检举,因而要求陈启昱主动请辞。台经济主管部门和台盐为了自清,更说出去年迄今曾四度将此案函送检调。在这种情况下,陈启昱还能从容逃逸,更证明台当局行政及司法体系的怠堕、无为及包庇。 试想,如果苏贞昌真的在乎台盐被陈启昱掏空,即应下令他立即停职等候调查;而不是为他保留颜面,让他自行请辞。更糟的是,苏贞昌指派的新董座吴容辉就职后,还屡遭陈启昱人马总经理苏坤煌作梗架空,上任数月仍看不到台盐绿能的财报,如此无能。对此,苏贞昌也未作任何后续处理;这若非包庇,也算坐视了吧! 当时的台经济部门负责人王美花,对于旗下公营事业被掏空、绿能成为不肖政客谋财营私工具,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觉得自己有责任纠正。若非黄国昌一年半前揭发这件弊案,王美花会要求台盐主动发文促请检调侦办吗? 再看看检调人员的态度。一家公营单位主动发函请检调侦办内部某一不法案件,必定是因为恶行重大且刻不容缓;否则,哪里需要四度发函?然而,即使经台盐三催四请,检调侦办却未见进展,这是被什么神秘之手挡住?更令人痛心的是,当台南地检署(以下简称:南检)终于声请羁押陈启昱,南院的恐龙法官却直接让他无保请回。等到南检抗告成功,南院又巧妙等了3天才重开羁押庭;此时,陈启昱已潜逃无踪。 事实上,蓝营民意代表谢龙介稍早即接获陈启昱可能“坐桶子”偷渡的讯息,当即向台法务部门提出检举。相关单位却毫不设防,任由陈启昱变魔术般人间蒸发。对此,台法务部门主管郑铭谦还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南检掌握的信息,陈启昱“人还在台湾”。这种话,一般民众会相信吗?如果南检知道陈启昱人还在岛内,为何不快马加鞭将他缉捕归案,难道要放任他在外面串证灭证?或者,这只是一种缓兵之计,意图转移社会压力? 如果不是因为腐败而失去因应能力,台行政当局面对这桩荒唐绝伦的弊案,为何所有应该把关的单位统统螺丝松脱,让一匹恶狼轻易过七关脱逃?陈启昱的恶行,并不只是单纯掏空台盐,他是积欠大笔债务,而邀债主入伙及承包旗下绿能公司,利用不平等合约把钱源源灌给对方。民进党当局包庇了陈启昱,就是同时包庇了一伙奸商,把公家资源当成肥肉白白送进他们口中。这是要多无能、多没担当、多没志气的台行政当局,才做得出来的事! 陈启昱的纵放案,涉及了台经济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周,法务部门旗下检调对台盐函送弊案的鲁钝无为,乃至南院与南检的素不对盘所形成的司法破网效应。最近又传出有“监委”申请调查此案,而引发基层检察官团体“剑青检改”的不满,炮轰台监察机构负责人陈菊勿干涉个案。毕竟,正因陈启昱是当年陈菊在高雄市长任内的副手,才让此案的气味变得如此臭不可闻。问题是,这起将岛内行政、司法、监察三大机构同时卷入的弊案,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吗?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