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蔡英文本周四“特赦”陈水扁 采取“赦刑不赦罪”的方式
2024-05-14 10:06:34 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陈玮 |
分享到:
|
综合台媒报道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的“特赦”议题再度掀起讨论。即将卸任的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和候任领导人赖清德,已就“特赦”陈水扁达成共识,将在本周“特赦”陈水扁,并计划采取“赦刑不赦罪”的方式,以及没收陈水扁家族约8亿余元新台币的犯罪所得。台行政机构负责人陈建仁于5月16日(本周四)率领行政团队辞职后,蔡英文办公室将发布蔡英文任内的最后一道“特赦令”。台湾TVBS新闻网10日公布最新民调结果显示,有高达48%的岛内受访民众不支持“特赦”,有22%支持,另有30%民众没有表示意见。 有网民在社交媒体平台祝贺陈水扁或将获得“特赦”,陈水扁第一时间回应称“毫无所悉”。对于网友认为“赦扁”等于承认有罪,陈水扁则声称,“政治案件就要政治解决”,意指自己获刑不是因为犯法。 也有知情人士说,目前蔡英文幕僚团队研议的“特赦”方向,主要针对陈水扁被判刑的“龙潭购地案”等4大案件。如果陈水扁获得“特赦”,其未执行完的刑期将不再执行。然而,目前陈水扁仍有5案尚未审结,恐怕难以纳入“特赦”范围。 对此,蔡英文办公室发言人林聿禅10日称,蔡英文的立场仍是希望确保陈水扁获得妥善的健康照顾,并依照相关的法规办理。 延伸阅读 70多年来7次“特赦令”李登辉“赦免”最多人 据《中国时报》报道 70多年来台湾地区领导人一共发布七次“特赦令”,蒋介石1961年“特赦”曾立下“战功”、却犯下过失致死罪的蔡兴,1965年则“特赦”“台独教父”彭明敏。 李登辉1990年5月20日“特赦”27人,其中对“美丽岛案”犯人林弘宣、吕秀莲、陈菊、姚嘉文、黄信介、张俊宏、林义雄、施明德、许信良等人采“罪刑无效”的“特赦”方式。 首次政党轮替后,陈水扁2000年12月10日宣布“特赦”21人,其中银楼强盗杀人案冤狱的苏炳坤,也采“罪刑无效”方式“特赦”。2007年6月再“特赦”“白米炸弹客”杨儒门,方式则是免刑。 蔡英文上任8年,已行使2次“特赦”,第一次是持猎枪打猎的布农族王光禄,给予“免除其刑之执行”;第二次是“特赦”拿加菜金核销餐费的台军少将韩豫平及士官张淯森。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