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沪宁参加台湾代表团审议
2023-03-10 08:49:1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
分享到:
|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沪宁9日上午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审议。在听取颜珂、邹振球、陈云英等代表发言后,王沪宁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对台工作提出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政策主张,形成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我们进一步掌握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战略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动两岸关系朝着正确方向发展。要坚定不移争取和平统一前景,坚定不移促进两岸交流合作、融合发展,坚定不移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坚定不移团结台湾同胞携手致力民族复兴,共同创造祖国完全统一、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伟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