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 台湾万象 > 正文

高雄一老翁内急拿超市架上餐巾纸 剩余留厕所获不起诉

2022-04-07 09:04:23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4月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高雄一老翁内急跑进超市上厕所,但因没有卫生纸,他顺手拿了货架上一包贩售的餐巾纸使用,不料遭店家提告窃盗。高雄地检署侦结认为老翁有留下剩余餐巾纸,且双方已和解,处分不起诉。

高雄地检署起诉书指出,72岁张翁去年11月18日下午近6时因肚子痛跑到凤林路的连锁超市内上厕所,但因厕所没有卫生纸,且店员正在忙碌中。张翁情急之下便拿走厕所外货架上一包餐巾纸(市价新台币38元)使用。

该超市的店长在忙完盘点货物去厕所查看时,发现竟有使用过的已拆封餐巾纸,经调阅监视器画面确认是张翁所为,愤而提告窃盗罪。

张翁辩称是因急着上厕所,加上看到架上有卷卫生纸就拿来用,之后又刚好要接电话急着离开才没结帐,否认自己是要偷纸;店长则表示,店家已经张贴没提供卫生纸告示,若有需要应付钱购买。

不过,检方侦结后,依据张翁还把剩余餐巾纸留在厕所内,认为他主观上应没有偷窃意图,且他事后已与店长达成和解,店家也表明不再追究,据此依无其他相关证据证实窃盗犯行,处分不起诉。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