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冤狱逾18年 台湾男子获赔3417万元新台币
2022-01-30 08:47:16 来源:中新社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社台北1月29日电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9日公布,台当局应赔偿在“归仁命案”中含冤入狱超过18年的谢志宏3417万元(新台币,下同)。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谢志宏被控于2000年在台南县归仁乡(现为台南市归仁区)参与性侵、杀害一名女子及杀害路过目击者。 综合公开报道资料,22年前,“归仁命案”发生后,嫌犯郭俊伟落网并供出谢志宏,后者于2000年6月28日起羁押在监。台“最高法院”于2001年至2010年间先后七次发回重审,2011年“最高法院”判处谢志宏死刑定谳。但谢志宏一方律师认为全案证据不足以判处被告死刑,声请再审机会,2019年9月该案获准再审。 最终,谢志宏于2021年5月获改判无罪。因检方未上诉,全案于2021年6月间确定判无罪。 因谢志宏遭关押6834天,法院方面裁定以每日3500元折算,台当局应赔偿2391.9万元。谢志宏一方律师认为,法院未综合考量谢志宏所受损害,赔偿比例不合理,以日均5000元的求偿标准,向法院声请刑事补偿3417万元。(完)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